关于
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效果,大致可以归纳出如下三种情况。
首先,倘若
法定代理人予以认可,则这份合同将如同从未发生过变动一样,保持其有效性,即双方都有依照合同内容履行各自职责的义务。
接着,若法定代理人拒绝认同,那么这份合同自签订之际开始就被确认为无效,对于合同双方而言均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在此情况下,已经实施的部分内容应予退还,同时,若其中有任意一方负有
过错责任,均得
赔偿另一方因为该份合同而遭受的
经济损失。
最后,在法定代理人尚未做出决定之前,相对人拥有撤销合同的权利,不过,这一权利必须通过
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
撤销权的行使并非无期限的,而是存在一定的时间限制,通常情况下,这个期限是从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由之日算起的一年之内。
总的来说,效力待定合同的最终
法律效力,完全取决于法定代理人的决策以及相对人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