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方的民事司法实践中,
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并随后撤回此项请求的案件,大多数情形之下仍允许其再次提出
起诉。
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首先,
撤诉后再度发起
诉讼请求的时间范围应在法定的
诉讼时效之内,如若超越这个时效,可能会导致
诉讼败诉的风险加大。
其次,再次提起诉讼的行为必须遵循一定程度上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这意味着对于同样的争议事件,已经获得生效裁判结果的案件,不得以相同事实与理由再次提起诉讼。
最后,若撤诉原因在于原告诉求经过法院
传票传唤后,无故缺席法庭审理或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出审理,按照撤诉处理的情况下,原告若想再次提起诉讼,应当在一段特定期限之后进行。
总而言之,能否再次提起诉讼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