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之法律时效通常设定为两年。
其计算起始点自法律文书确定的应或期限之最后一天起算;对于那些需要分批次履行的法律文书,其时效则自每个应或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
而当法律文书并未明确规定应或期限时,时效将从文书生效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时效期间的最后一天恰好为
法定节假日,那么该日期将会顺延至节假日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作为期间截止的日期。
若在此期间之内未能进行
申请执行,另一方
当事人有可能运用时效
抗辩权,从而导致
债权人丧失通过
强制执行实现债权的
法律效力。
因此,务必要重视时效问题,切勿错过合法行使权益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