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医疗纠纷的
法律诉讼过程中,举证原则普遍采用了“
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
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
医疗机构不仅仅需要负责证明医疗行为与患者所受伤害之间没有任何因果关联性,还需承担充分说明自身没有进行任何应被视为不当的医疗操作的举证责任。
尽管如此,患者在特定条件下同样也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具体来说,患者有义务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表明他们确实在该医疗机构接受过治疗,并且因此遭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身体或精神上的损害。
若医疗机构无法成功地证明自身在整个事件中并未出现任何过错或者因果关系,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患者方面故意隐瞒或者销毁了与此相关的
病历资料等关键证据,使得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关系无法得到明确认定,那么他们将不得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总的来说,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旨在实现医患双方权益的相对平衡,从而确保医疗
纠纷案件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