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对于因
家庭暴力导致
离婚的
当事人,其所享有的要求
损害赔偿的
诉讼权益期通常应当从其确切知悉或应有认知到自身权益受损及应承担责任者之日开始计算,
诉讼期限为法定的三年时间。
然而在此过程中须特别留意,倘若出现特定情形,有权机关有权根据权益人的正式申请对上述期限予以适当延长。
再者,若在离婚阶段并未提起损害赔偿的诉求,则在离婚生效之后一年内仍具有就该事项单独提
起诉讼的权利。
但是,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能够提供充足
证据以证实确实存在家庭暴力这一基本事实的基础之上,例如
报警记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证人的
证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