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形之下,
离婚纠纷的
代理律师有权代表被告出席法庭审理过程。
然而,由于
离婚案件具有独特的性质,牵涉到身份关系的处理,因此原则上,
当事人本人必须亲自出庭。
倘若被告确实因为特殊原因而无法亲自出庭,例如患有严重疾病或者身处海外等,则需向法院
递交书面声明,详细阐述无法出庭的合理缘由,待法院批准之后,代理律师方可代替被告出席庭审。
值得强调的是,即使代理律师出席了庭审,针对某些关键议题,例如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等,法院仍然可能要求被告本人亲自到场进行陈述。
总而言之,尽管代理律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被告出席庭审,但是他们并不能完全取代被告本人的角色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