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家公司面临破产时,其
债务的
清算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定义务及程序。
在此过程中首先,
破产管理机构将会接受该公司的管理权,并展开全方位的公司资产与负债清查工作。
针对已发生破产情形之下的企业所欠
债务问题,其
债务清偿的次序如下:首先支付破产费用及共同利益债务;其次,支付员工薪资、
医疗费用、
伤残补贴以及
抚恤金等款项,同时还需偿还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
补偿金;再次,支付除前述两项之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累积
拖欠的税款;最终,剩余部分则用来偿还普通
债权人的债权。
如果在该顺序内,
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等顺位的清偿需求,则将参照比例实施分配。
值得着重说明的是,如存在
担保性质的债权,这些债权人可以对担保物有先行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