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种复杂情形下权责归属问题的裁定,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多角度评估和判断。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除
非机动车违反了相关道路
交通规则并导致行驶过程中行为不当,例如,没有打转方向灯或者没有对后方车辆提前进行观察等,否则应当由行人和骑自行车者等非
机动车辆一方来承担部分责任。
然而,如果
机动车驾驶员有
超速驾驶、未与其他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措施等
违法行为,那么他们也可能需要为此次交通事故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
至于事故责任究竟如何明确,主要的依据便是负责处理
纠纷的交警部门所提供的现场勘查报告、监控录像以及由直击人员所提供的证词等各类
证据资料。
如果经过严肃和科学地分析后决定,行人或非机动车辆一方在整个事件中占据
主要责任主导地位,那么机动车驾驶员则可能需承担相对比重较轻的责任。
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也被证实存在较为严重的
违规行为,比如过度加速行驶,或者未能与其他车辆维持安全距离等,那么很有可能在
事故责任认定上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最后需要提醒广大市民及司机朋友们注意的是,任何关于事故责任的认定都应遵循警察部门开出的权威性法律文书——《交通事故裁决通知书》,而这也是
司法程序中具有法律效应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