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性处于妊娠期的阶段,原则上男方是不被允许
提出离婚诉讼的,然而当女性
主动提出离婚请求或者若人
民法院认定确实需要受理男方的
离婚请求,则可以例外处理。
至于涉及到
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两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一般情况下应由母亲进行
抚养监护。
但是,若存在以下母方存在的情况之一时,则可能会判给父亲进行抚养:母方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她共同生活;母方虽然具备抚养条件却未尽到
抚养义务,而此时父方又坚持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留在母方身边生活。
倘若在女性怀孕期间夫妻双方决定离婚,那么通常会优先尊重并考虑女方的抚养意愿以及实际条件,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会全面衡量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以及孩子的最大利益等诸多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最为有利的成长环境中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