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
盗窃行为并被当场发现企图逃跑之后,仍然需要依据盗窃行为自身的严重程度与情节来确定
罪名。
若所盗窃之物的价值已达到了我国
刑法关于盗窃罪的
立案范围标准,便可将此行为定性为盗窃罪。
然而,逃跑这一行为标准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独立地构成一种新罪名,而是在
量刑过程中可以作为一种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从而充分体现出
犯罪嫌疑人员的恶意心理以及对法律秩序的藐视态度。
反之,若是盗窃财物的价值相对较低,尚未达到盗窃罪的
刑事立案门槛,
当事人则有可能面临
治安管理处罚,例如
行政拘留和罚款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逃跑行为很有可能成为
加重处罚的因素。
总而言之,最终能否判定为盗窃罪,关键是要看所盗窃物品的价值以及其他与此相关的各种详尽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