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的20万元取现行为进行
立案时,需要全面地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通常而言,该罪行的
立案标准涵盖了
行为人明确知晓
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并通过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其它方式加以掩饰、隐瞒的事实。
因此,若20万元的取现行为所涉及之款项被证实在
犯罪活动中所获取,并存在
证据显示
当事人明知其所得资金非法却仍然实施取得及协助藏匿的行为,则有可能符合立案标准。
然而,最终是否构成
刑事犯罪,还需结合事例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分析,例如,行为人藏匿犯罪资产的明示或暗示意图的强烈程度,是否频繁实施此类掩饰、隐瞒行为,以及其行为所导致的不良后果的严重性等等。
综上所述,仅仅根据某项金额数字——即20万元的现金提取数额——来决定是否进行
刑事立案无疑过于片面,应全面考虑整个案件的所有相关因素后再做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