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而言,在看守所中,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者写给
家属的信函,在通过了看守所严谨的审査程序后,只要该信函内容不会对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造成困扰或不良影响,那么大约在一周至十天左右的时间之内,这些信函将被送到家属们的手上。
然而,实际送达的精确时间可能由于诸如书信数量多寡、看守所内部的审查流程严格程度、邮寄运输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这些信函包含了可能对正在进行中的
诉讼案件产生影响的信息内容,看守所以维护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为由,可能会暂缓这类信函的发放。
并且,倘若看守所因忙碌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处理信函的发送事务,那么信函的送达时间也有可能相应地延长。
若您在较长时间内仍未收到亲人从看守所发出的信函,建议您直接向看守所咨询有关信函送达的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