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酒驾的案件中,由检察院做出不
起诉决定的程序主要如下所示:首先是由公安机构将案
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与起诉;紧接着,检察院会在经过严格的审查后,如认定该嫌疑人所
犯罪行情节较轻且根据现行
刑法规定无需予以
刑事处罚或可免于刑事处罚时,则须及时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至于时间方面,通常在检察院收到案件后的一个月期限内完成相关判决,但对于重大复杂事例,考虑到案件本身的特性和需要展开详细调查取证等因素,可适当延长15天。
另一方面,若案件需要
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上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补充侦查告一段落后再次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后,检察院将会重新计算并控制
审查起诉的期限。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具体的处理时间或许会因为案件的复杂性以及检察院的工作排期而有所变化。
在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之后,相关的
强制措施将会被解除,案件也随之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