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常的法律原则,男方
拖欠给工人的
工资应当由男方个人独立承担。
然而,当涉及到
离婚诉讼时,我们需要深入研究这笔负债的具体性质。
如果这笔
债务源于男方经营的个人业务活动并获得的收入没有使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那么从普遍观点来看,这更应该明确定义为男方个人的债务。
反之,假如男方通过经营活动得到的收益有效地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生产经营的领域内,例如用于支付家庭日常的开支、购买属于家庭共有的财物等等,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判断为是夫妻双方的
共同债务,因此夫妻双方都有相应的责任去偿还这些负债。
在处理离婚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和全面的
证据资料,进行严谨的实体审查和事实判定,以明确这笔债务的最终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