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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条件

人民检察院在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之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三个必要且充分的条件:
首先,必须存在确凿的充分证据来证明其涉嫌实施了某项特定的罪行;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评估,该罪行可能被判处的刑事处罚应当达到并且确实达到了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程度后方可依法逮捕
最后,在进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强制措施之后,仍无法有效防止犯罪嫌疑人再次产生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例如逃脱法网、串通证人证言、毁灭关键证据、甚至再度实施其他犯罪活动等等。
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做出是否予以逮捕的决定前,他们将全面权衡案件涉及到的诸多因素,如充分的证据情况、预计的刑罚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可能带来的社会危险性等,以期能够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
最新修订: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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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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