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程序中,法院对特定财产采取强制性的财产冻结措施并不是预示着争议一方必定能取得胜利。
这种冻结仅视为一项公正原则下的保全性措施,旨在避免或防止作为被告的申请人采取各种方式非法藏匿、转移其关键资产,从而以确保未来确定性生效的裁决得以严格履行以及能够顺利
执行到位。
当然,真正决定
当事人身份悬殊与否的还是需考察呈现在法庭前的各类事实验证材料、言辞表述等情况,再结合精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审查,以彻底厘清哪些一方在法律立场和权责阐明方面占据更为充分、有力的优势地位。
若不幸落败的申请人无法在庭审后证明自身确实获得了不公待遇,那么在此过程中被冻结其间的相关涉案财产所有者将具有提起针对不当措施导致
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
追偿权利。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
司法机关对涉案财物进行的强制冻结,仅仅只是整个法庭审理阶段可能采用的诸多策略之一,决不能简单粗暴地将之视作当事人一定取得冲突解决优势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