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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破产清偿顺序 高管股权

在企业宣告无法继续经营、陷入破产清算境地之时,偿还的次序须遵守下列明确的准则:
首先,必须优先偿还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及具有公益性质的各种债务
其次,需先支付诸如员工薪资、医疗费用、残疾补贴等相关福利款项,并将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依据现行法律与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以支付的那部分补偿金优先扣除;再者,便是缴纳社会保险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负债累累的税款;
最后,才能开始向所有的普通债权人支付破产后剩余的债权。
而当涉及到高级管理人员股权问题时,一般的处理方式往往是将其列入公司的资产清单,并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进行相应的处置。
若这些高管的股权已经全额出资,那么它们的价值会根据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与流程来进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分配。
然而,若是他们的出资尚未达到应有金额,那这些高层管理者也许就需要考虑补足出资,以确保能够顺利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权益。
最新修订: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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