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轻伤害案在向检察机关提交
起诉后,执行
逮捕以及开庭审判的时间并无固定的准则可循。
一般而言,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
审查起诉所需的时间为一个月,若涉及重大或复杂的事例,则可申请延长至15日。
待案件顺利移交至法院之后,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复杂性和繁琐程度来安排开庭日期。
通常情况下,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宣告判决,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
然而,对于可能被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案件,经过上级人
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延长至三个月;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仍需延长,则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然而,实际的审判时间还需考虑诸多因素,例如
证据收集的状况、案件的复杂程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