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行为一般不会直接引发
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整个
诉讼时效期间内,由于特定法定事实的发生而使得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完全失去效力,并开始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撤诉无疑表示着相应
诉讼程序的终止,但对于各项实体
权利和义务的实际处理却尚未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然而,假设在撤诉之后,
当事人又以相同的
诉讼请求向法院提起新的
诉讼,若该申请得到了法院的受理,那么诉讼时效将自新诉讼的
立案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然而,这种情况并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范畴,而是诉讼时效的重新启动。
总的来说,撤诉本身通常无法直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