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是在
离婚冷静期内遗失了
离婚协议书,请您勿过度忧虑。
首要之举便是尽力追忆,试图重温那份协议书所载明的关键内容,并为此草拟一份新的替代档。
倘若难以回想全貌,双方可尝试进行深入细致的商谈,共同重新制定协议条款。
若已将离婚协议书
递交至
婚姻登记机关,您亦可向该机构查询是否能够获取其存档备份的副本。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仅在完结
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方能产生法律效应。
在冷静期之内,尽管离婚协议尚未正式生效,但双方仍然享有协商与修订的权益。
不过切记确保任何重新制定或者获取的新版本协议书都必须完全符合各方
当事人真实的意愿以及法律的规定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