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上网提起
离婚诉讼时,原告原则上必须亲自到庭参加审理。
因为
离婚案件涉及个人人身权益事项,故而
当事人亲身出庭参与
诉讼,有利于法院深入了解案情并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相关
证据,从而准确地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达到破裂程度。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原告因患有严重疾病或遭受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亲自出席法庭,并且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书面陈述意见,那么法院有可能会批准原告不必亲自出庭。
但是,如果原告未能提供充分的理由解释其不出席法庭的原因,法院则可能会将该案件视为原告主动撤销诉讼,予以驳回。
因此,为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以及离婚
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原告应当尽可能亲自到庭参加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