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地区,夫妻共同拥有房产并欲进行
抵押时,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前提条件。
首要的,就是要求夫妇二人都对抵押事项给予明确的赞同和确认,因为该房产作为夫妇二人的
共有财产,任何一方都无权独自处置。
其次,接受抵押的权力方,即合同中的
抵押权人,负有审查夫妇双方是否具备真实意思表示及了解其对于房
产权属状况掌握程度的责任。
另外,抵押过程中还须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规范。
例如,被抵押房产不应存有产权纷争或未获得相应的产权证明文件等问题。
尤其重要的是,登记手续的办理是整个流程的关键环节,只有经过登记程序,
抵押权才能正式生效。
若夫妇一方未告知对方而私自将共有
房产抵押,那么未获知此事的一方可主张本次抵押行为无效;然而,若是
善意取得抵押权的第三方,其所持有的抵押权益仍然具有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