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一个
借款合同是否构成
合同诈骗罪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紧密关注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我们需要审视
行为人是否具备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
这包括全面地评估他们的履约能力、实际的履约行为以及他们对于所获取财产的
处理方式等等。
如果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明确表示无偿还意愿或者暗中隐瞒了这些事实,并且随后明目张胆地挥霍借款, 逃避归还
债务等行为,那么我们有理由怀疑其存在非法占有的想法。
其次,我们需要深入检查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欺骗行为。
例如,行为人可能会编造借款的用途、制造
虚假的
担保文件、或者夸大自身财务状况等等。
再者,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这样的欺骗行为是否对于
借款人做出借款决定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
最后,我们同样不能忽视合同的执行情况。
如果合同完全没有得到执行或者仅仅部分得到执行,而且行为人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那么这也可以作为我们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
然而,以上所有的要素都需要我们进行综合的分析和判断,而不能仅仅根据某一个单独的因素就轻易地断定该行为构成
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