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机动车辆侵权行为的事例中,保险公司所承担的理赔责任主要受到不同种保险及实际发生的交通事故状况的共同作用与影响。
交强险作为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保险项目,将根据具体限额金额对各类
保险事故进行
赔偿处理,不考虑涉案
当事人是否在事故过程中负有责任。
而相对应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理赔责任则要根据双方签署的
保险合同中的协议内容来决定和执行。
如果
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被认定为完全
责任人,那么保险公司将会按照保险金额的范围,承担起较大比例的
赔偿义务;若是主责、同等责任或者次责,则相关的赔偿比例亦会作出相应的调整。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保险公司的理赔行为还受到了各项保险免责条款的限制。
例如,当驾驶人员存在
醉酒驾车、无驾驶证驾驶或是
肇事逃逸等
违法行为时,保险公司在该类商业险范围内将会采取一般的免责措施,但是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仍然需要支付急救所需的费用款项,且保险公司还有权向相关
侵权人进行追偿。
因此,我们必须要在综合考虑各种复杂因素的基础上才能确定具体的责任划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