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负责人逃避法律所规定的使命的棘手情况时,大多数时候都需要依靠人
民法院来实行依法强制实施的手段。
尖锐地说,就是在一些
民事纠纷之中,如果其中某一方角色坚持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明确规定的义务,那么另一方
当事人就有权利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的请求。
法院将会采取一系列的执行行动以维护
司法程序,例如查询、冻结、划拨
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等。
而在行政领域,如果
行政相对人拒绝承担法定责任,并且在行政机关依法做出行政决定之后,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
行政复议也未提起
行政诉讼,同时还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话,那么没有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在
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