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
离婚手续之后,原先的
结婚证书通常会被
婚姻登记机构依法回收,并且会加盖上“作废”的印章。
这是根据法律规定所必须执行的程序步骤。
从法律角度来看,
离婚证书的颁发标志着原有婚姻关系的正式解除,因此结婚证书也随之丧失了其
法律效力。
对于
当事人而言,原来的结婚证书已经无法证明他们之间仍然存在婚姻关系,因此应该主动将其交还给登记机构。
然而,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当事人未能及时将原结婚证书交还,那么他们也不能再利用此结婚证书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如果擅自使用,可能会
触犯法律法规,甚至引发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依照正规的程序,原来的结婚证书应该由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统一处理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