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恶意透支行为的数量统计中,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在银行进行第二次合理的
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能偿还透支的本金部分。
此处的“本金”,特指向银行实际执行透过行为的相关额度,并不包含任何应计利息、复利、
滞纳金以及手续费等银行根据业务规则自身设立并行使的收费项目。
但是,若在公安部门正式展开调查之后,至人
民法院判定宣告前已如数偿清全部透支欠款以及对应产生的各项利息的情况下,可申请予以
减轻处罚;情节较为轻微者,甚至可能被免除
处罚。
而针对恶意透支型
信用卡欺诈案件而言,具体的
涉案金额评定将依据以下情况分别划分为三档:即 5 万元人民币以上,但未达到 50 万元人民币水平的情况(数额较小);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尚未到达 500 万元人民币水平的情况(数额中等); 以及最后一种,也就是当透支金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时的完全恶意透支情况(
数额巨大)。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各家银行在处理类似事件上可能略有差异,但总体上都应秉持上述规定作为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