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法规定中,
盗窃公共场所物品有可能被判定为盗窃罪。
而对于此类
犯罪行为的
定罪量刑,其依据主要包括盗窃的数额、频率、手法和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等多方面的因素。
通常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一千元到三千元以上时,就会被认定为“
数额较大”,从而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伴随着
罚金的附加
处罚。
当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时,则会被视为“
数额巨大”,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的附加处罚。
而当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高达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时,便会被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严重
刑罚,并且还需承担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附加处罚。
然而,即使没有达到上述金额标准,如果存在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等特殊情况,那么无论盗窃数额大小,都有可能被判定为盗窃罪并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