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服务领域内,确实存在着一种名为“风险
代理”的收费方式,这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可被视为一种先进行
诉讼活动再支付相关费用的方式。
风险代理的具体含义是指,当律师接受客户委托时,他们只会收取少量的初期费用,甚至可能不会收取任何前期费用;然而,只有当案件取得胜利或者执行工作顺利完成之后,才会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比例收取相对较高的
代理费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类型的案件都适合采取这种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
比如,涉及到婚姻关系、
遗产继承等方面的案件,以及那些请求政府提供
社会保险福利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等等,都是被明令禁止使用风险代理的。
此外,即便在允许风险代理的情况下,其收费标准仍然受到严格的规定和限制,不得超过一定的比例范围。
因此,在您选择律师以及确定收费方式的过程中,务必要以书面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