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持
续期间之内,夫妇俩实际所获得的或应当获得的
住房公积金均属于他们的
共有财产。
当面临
离婚的情况下,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分配问题,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在夫妻关系维持期间产生的
公积金总额。
通常情况下,公积金总量的计算方法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持续年数,乘以每人月平均要负担的公积金数额。
但是请注意,住房公积金并不能直接进行分割,而是应当由其中一位配偶依据他们有权获得的比例支付给另一位配偶作为补偿。
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将会权衡考虑到夫妻双方对家庭的付出程度以及婚姻
存续年数等诸多因素,公平而又适当的做出分割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