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民间借贷纠纷的审理过程中,倘若被告接到法院送达的开庭通知而未如期出席法庭审判,院方通常会针对案件的具体状况做出相应处理。
首先,法院很可能会再度采取
传唤的方式,要求被告务必按时出庭参加审理。
若被告仍旧未出现庭审现场,法院则有权在其缺席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审理工作并依法作出裁判决定。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尽管如此,被告却无法通过怠于出庭的行为来规避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以及所引发的法律风险。
因为法庭在被告缺席的情形下所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同等及不可推翻的法律效应。
对此,原告需要做足准备,竭尽全力地搜集足够且全面的相关
证据以支撑起自身的诉求。
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原告所提供的证据能成功构建起一个连贯且无懈可击的证据链,法院便有可能依据这些证据予以原告有利方向的裁决。
同时,需特别提醒的是,由于
缺席判决可能会严重影响到被告当庭陈述辩论以及抗辩的机会,因此,被告理应积极遵守法律规定,尽可能地参与到整个
诉讼流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