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缺乏偿还债务的能力不会被司法拘留。在民事诉讼判决生效后,若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不会采取拘留措施,而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但存在特定妨害司法或拒不执行行为的,将面临拘留处罚。
1.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比如故意隐藏转移或毁损财产,以此逃避债务履行责任。
2.违反法院作出的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比如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或在高档酒店餐饮场所消费等。
3.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等实施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打击报复等行为,妨害正常司法程序。
上述情形中,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若确实无偿还能力,应主动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证明,包括收入明细资产情况等,争取法院理解并达成执行和解。
2.若有部分偿还能力,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方案,并向法院申请确认,避免被认定为拒不执行。
3.严格遵守法院限制高消费令,不进行禁止范围内的消费行为,避免因违规引发拘留。
4.积极配合司法工作人员工作,不实施任何妨害司法程序的行为,维护正常诉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