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履行
结婚登记手续的前提下,
当事人有权主张返还原先给予女方的聘金或
彩礼。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能够得到全额退还。
实际结果取决于诸多复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男女双方实际共同生活的时长、是否已经育有子女、聘金或彩礼的实际用途以及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等等。
为了提
起诉讼并获得支持,您需要充分握有支付聘金或彩礼的确凿
证据,例如转账交易记录、
证人证词等等。
在此基础上,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一般来说,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
民法院是首选的受理单位。
在
诉讼程序中,法院将依据具体案情,斟酌各种因素后决定返还聘金或彩礼的具体金额。
如果男女双方实际共同生活的时间较短,并且聘金或彩礼的额度相对较高,但无实际用于共同生活,那么法院很可能选择退还原有人数更高的部分;反之,若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或者尽管聘金或彩礼的规模较大,但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各项开支,那么返还的比例可能相应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