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侵犯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判定,绝非仅仅依赖于两者间的相似度数值高低。
实际审判过程中,需要采用全面审视与整体评估的方法,以确定是否构成
侵权行为。
通常而言,若被指控
侵权的产品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与
专利产品并无显著区别,且足以让普通
消费者产生混淆或误解,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然而,这并非一个绝对量化的准则,还需结合产品的使用目的、设计空间范围以及常规设计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法院将根据每起案件所提供的
证据及其具体状况展开严谨的评审分析。
总的来说,我们无法简单地用一个固定的相似度比例来决定是否启动调查程序,而应综合考虑多重因素,进行适当的权衡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