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适状态下,
诉讼费用主要是由最后输掉官司的一方向对方来全额负担。
然而,在特定的事例和情况中,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可能并非如此简单明了。
在各类
民事纠纷案件中,普遍遵循着“
败诉方承担”这一铁律。
然而,在某些特殊且例外的情况中,若是
当事人双方能够就诉讼费用分摊达成共识并签署达协议,或是涉案纷争的解决方案涉及到部分正义的
申诉以及部分无理
申辩,那么法院将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
诉讼费用的分摊比例进行合理的裁定。
另外,在一类较为特殊的
案件类型中,例如通过调解的方式来结束当前
纠纷,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便有可能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商议制定出适宜的对策。
倘若
起诉人(为原告)选择自愿撤回其申诉,此时诉讼费用往往只能由起诉人自行承担,但是法院在收费方面可能会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和通融,采取只收取原价一半的做法。
总而言之,关于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我们切不可将其视为是一成不变的规定或法则,而需要将其视为一个需要兼顾考虑各种复杂因素,比如案件性质、审理过程中的结果以及双方事先达成的相关约定等,最后交由法院进
行权威性裁定的综合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