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公司设立专题 > 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包括哪些

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包括哪些

股权法律制度中,股东未依照法律规定完成缴纳出资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所谓的“完全未履行出资”,这意味着股东并未实际向公司交付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应当进行出资的特定资产;
其次,是“未足额出资”,也即是指股东实际支付的现金或资本远远低于他们预先承诺的出资额度;第三种情况则是“出资财产存在瑕疵”,例如使用不符合法定规范的非货币性资产作为出资,或者是用于出资的那部分货币资金来源不明或者违法
最后,便是广为人知的“抽逃出资行为”,也就是说,在公司经过验证注册之后,股东私下将自己的出资额调拨出来,但却依然保持着先前的股东地位以及名义上的出资金额不变。
此外,还有一种“迟延出资”的情形,即未按照企业章程或者股东协议中约定好的时间节点来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
由上述种种,我们可以得知,以上多种均属股东未按照法律规定行事而导致的未尽出资义务之举动。
最新修订:2024-10-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