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非法拘禁案件的审判过程中,若所提供的
证据资料不足够确凿,通常法院会遵循“
疑罪从无”的原则来作出宣告被告无罪的判决。
所谓证据尚不充足,意指控方未能说服力地证实在案被告实施了非法拘禁的
犯罪行为。
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对所有呈堂证据进行严谨的审查,包括其合法性、关联性以及真实性等方面。
倘若关键性的证据缺失或者证据间相互矛盾,导致无法构建出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以满足“
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且充分”的证明要求,那么法院便无法判定被告有罪。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证据是否充足属于一种法律上的判断,最终的裁决权归于法院,他们将根据全案证据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依法做出决定。
另外,倘若由于
证据不足而被判无罪,但在后续调查中发现新的证据足以证实犯罪事实,那么仍然可以重新启动追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