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道路交通事故的案件中,当
行为人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导致
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时,是否需要追究其
刑事责任并非简单的问题,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复杂因素进行判断。
例如,如果行为人在事故中导致一
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同时还应为这起事故承担全部或大部分责任,并在事故发生期间存在诸如
酒后驾车、吸食毒品驾车、未获取驾驶证便上路行驶、甚至明知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存在故障而继续使用等
违规行为,那么通常来讲,警方将对此类行为启动
刑事调查程序,并视情节轻重,考虑追究行为人的交通
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然而,即使此类伤亡程度较为轻微,或者行为人具备法律所规定的
从轻处罚或者减轻
量刑的条件,例如能够积极
赔偿受害者家庭以争取得到
家属的谅解等等,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仍然可能不会面临刑事指控。
总而言之,对于这类案件的具体责任判定,必须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
司法机关的专业判断来做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