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
侵权判定基准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环节:我们应当以普通
消费者的视角以及他们所具备的审美评价能力作为评判依据,从全局上审视并对比被指控侵权的产品与已注册
专利的产品在外观设计上的总体视觉效果。
若这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有明显区别或者仅存在极小的差异,以至于无法让普通消费者轻易地分辨出来,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构成
侵权行为。
此外,我们还需要关注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那些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分,以及设计空间的大小。
当设计空间较为宽裕时,产品的微小变动可能对其整体视觉效果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然而,当设计空间有限时,产品的微小变动可能会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较大的影响。
另外,我们还需要将产品的
类别纳入考量范围内,对于同类或相似类别的产品,我们可以进行详细的比对分析,而对于不同类别的产品,我们通常不会认定其构成侵权行为。
最后,我们还需要排除公知设计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