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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案件情节轻微六种情节

醉驾案中的六种常见情节明显较轻的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第一类:“挪动车位”型。
当事人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仅仅是出于移动物体位置的目的。
第二类:“救治病人”型。
此举指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车辆的目的在于紧急运送家庭成员中的患者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三类:“睡眠休息”型。
此类情形下,驾驶员通常会在驾驶过程中主动停止驾驶行为,将车辆停放在路边并进入睡眠状态。
第四类:“隔时醉驾”型。
该类型的特点是,驾驶员在饮酒之后将车辆停放在餐馆门口,经过数小时或者隔夜再次返回餐馆处提取车辆继续行驶,尽管血液酒精浓度依然达到醉驾的标准
第五类:“尚未驶出”型。
这一类别中所描述的情况是,即便驾驶员在小区或停车场内部处于醉酒状态驾驶机动车,但其仍未离开该区域。
第六类:“被醉驾追尾”型。
这里指的是醉酒状况下的驾驶员正常驾驶车辆行驶,然而却遭到了其他醉驾者的追尾事故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情节轻微的判断必须综合考虑到具体案件中的种种因素,并且应根据案件事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机关作出最终裁定。
最新修订: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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