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法院未能依照程序正义原则,履行适当的送达行为而径直作出缺席审判,那么这种情况无疑属于严重的程序违规行径。
根据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您有权依据程序
违法抗辩权,在特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申请,主张撤销原审判决。
值得强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对此有明确规定,法院在送达
传票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
因此,您需要积极搜集相关
证据,以证明自己确实没有收到传票,例如快递签收记录、电话通讯记录以及
证人证言等等。
与此同时,请尽快与原审法院取得联系,向其反映实际情况并请求合理解释。
如若法院不能提供正当理由解释,那么您上诉获胜的概率将相对较高。
然而,请务必留意,上诉的截止日期通常自
判决书送达到达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务必遵守这个期限,以免错失申请司法救济的宝贵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