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关于
借款利息的
诉讼计算方法主要遵循如下几点基本原则:首先,若在
借款协议或合同中有清晰的利息规定条款,并且该条文对利息之限制并无超出国家法律所允许的最高限额(现阶段,这一限度通常设定为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基础利率(LPR)的四倍),那么根据约定的利率进行计算便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若借款协议中并未涉及到利息问题或者相关规定模糊不清,那么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我们可以理解为是没有利息的。
除了自然人之间的
借贷关系之外,当借贷双方对利息的约定不够明确时,出借方如需主张利息,人
民法院将依据
民间借贷合同的具体内容,同时结合当地或者
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报价利率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断和确定利息的具体数额。
此外,在
逾期利息的处理上,如果有明确的约定,便依照约定执行,但是同样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最高限额;如果没有约定
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够明确,即既
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方如主张
借款人须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
违约责任的话,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