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肇事逃逸行为的判定主要依据如下的几个标准来进行:
首先,
行为人清楚地意识到发生了交通事故,然而却选择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避事故现场;
其次,如果行为人认为自身并无任何过错,即使在驾车离开事故现场时也不会被视为肇事逃逸;另外,如果行为人存在酒后驾驶或者
无证驾驶等可疑情况,并且在
报警之后没有按照规定留在现场等待处理,而是选择弃车离开
然后再返回现场的,同样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此外,如果行为人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在没有报警的前提下就擅
自离开医院,或者在离开医院之前向伤者或
家属提供
虚假的
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以及联系方式等,都可能被视为肇事逃逸;
最后,如果行为人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期间故意躲避调查,或者在离开现场之后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有足够的
证据能够证明他们应该知晓该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这种情况也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总的来说,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以及客观行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