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公司债务专题 > 合伙债务的承担依据是什么

合伙债务的承担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对于合伙企业所产生之债务,其承担方式及依据通常如下:
首先,在普通合伙企业形态中,各合伙人需对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无条件和全面的无限连带责任
换言之,合伙人须以其个人所有财产为此类债务进行完全清偿,且清偿数额不存在任何上限规定。
其次,在有限合伙企业类型中,普通合伙人需要对整个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同样的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仅需依照各自认缴出资额度对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再者,若在合伙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关于债务承担比例的事项,则应遵循该约定执行;但是,此等约定不得对抗任何善意第三方。
这就意味着,在外债处理上,仍要遵循上述一般性定则。
然而,至于内部合伙人之间,应按约定比例分摊其应负之责。
归总而言,针对合伙企业所产生之债务的承担问题,首要考虑因素是如何保障债权人权益以及维护交易安全性。
最新修订:2024-09-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