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借款合同或借据,其
有效期通常设定为三年。
期间应自
当事人得知或理应得知其权益受损及负债方产生之日开始进行计算。
然而,若是出现下述情况,将会引发时效提前结束并再次开始计算:当权利主体向
债务方提出还款要求时;债务方同意接纳其所负义务;当权利主体通过提起
司法程序或
申请仲裁等途径主张自身权益时。
若在借款合同或借据中已明确规定了还款期限,
诉讼时效将自还款期限到期日次日开始计算为期三年。
如未对此项事项加以明确规定,则
债权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向
债务人要求偿还相关款项,并且此项时效自宽限期结束之日开始计算并维持三年期满。
但是,整体诉讼时效时间仍被限制为二十年,即自法律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超过该二十年的,人
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