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控股股东可以分为绝对控股股东和相对控股股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的规定,绝对控股股东意思是那些出资额度占到了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一半以上,或者是手中持有的股份达到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一半以上的股东。
2、相对控股股东则是出资额或是持有的股份比例不到百分之五十,不过依靠这些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拥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造成重大影响。在司法实际操作中认定相对控股股东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好多种因素。要是某股东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能直接决定决议结果,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起到关键作用,那他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控股股东。
3、如果股东能够决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这说明该股东对公司管理层有较大影响,也可以认为他对公司有实际控制权,可能被认定为相对控股股东。另外,要是股东深度参与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日常运营决策等经营管理事务,这同样也会作为认定其为控股股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