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驶车辆过程中致使他人意外身亡或者受伤的情形下,有可能被认定为
交通肇事犯罪。
而判定该罪行的依据则在于事件的详细经过以及罪犯的主观恶意程度。
若肇事者因存在向
交通规则挑衅的
违法行为(如过度加速、酗酒驾驭、缺乏相关驾驶执照)从而导致了
重大事故事件的发生,事发后的处理结果若是
致人死亡且同时被判断为主责或全责方,那么他将被视为犯下了交通
肇事罪。
然而,如果肇事者的主观意图是蓄意伤害他人生命,例如通过持续冲撞行人为达到彻底消灭受害者的目的,则此种情况很可能被判定为故意杀人罪。
此外,如果事故的发生源自于无法控制的突发因素或是肇事者在事前无法预料到、也无法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来避免的因素,如受害者强行闯入
机动车专用道且使驾驶员无法及时作出准确应对等,肇事者可能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但他仍需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