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仓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分配问题,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主要呈现为两种
归责原则,即
过错责任原则与
严格责任原则。
其中,过错责任原则强调的是仅当仓储方由于过失行为致使储藏物遭受损害或丧失等不利后果出现时,该仓储方才有义务对其进行相应的
赔偿。
例如,若仓储方因疏忽大意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妥善保管货物,便可能触发此种责任。
相比之下,严格责任原则的执行要求更为严苛,只要物流仓储期内储存物品发生了损失,那么无论是否是由仓储方本身的过错引发,除非该方能够拿出有效的
证据以证实存在法定的豁免理由,否则都需履行
赔偿责任。
对于常见的免责事项,比方说归咎于
不可抗力因素、由于货物本身的属性而造成的自然损毁等等。
然在实际审判过程中,究竟适用于何种责任分配方式,往往会结合
合同条款、法律规范以及具体案情来谨慎判断并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