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
法规,车辆如果连续三年未能按照要求进行检查和保养,那么将会不可避免地进入到强制报废程序中去。
具体来看,这一规则来源于《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即在相应的检验和保养
有效期结束之后的三个连续的
机动车检验周期内,若仍未能如期通过相应的检验并获得合格标志,那么车辆就必须接受强制性的报废处理。
在这样的情况下,车辆的所有权人已经失去了继续驾驶该车上路行驶的法定权利,否则他们将可能面临严厉的
行政处罚,其中包含罚款以及
吊销驾照等多种形式的惩罚。
对于那些对于强制报废这个决定持有异议的朋友们,他们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以争取自己的权益。
但是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上诉者必须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并且提出合理的理由来支撑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