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公司债务专题 > 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有哪些规定

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有哪些规定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被誉为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石之一。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应当以其认缴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之价值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这就意味着,在通常情况下,股东并不需要以个人财产公司债务担当无限连带责任
换言之,只要股东按照约定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便应由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清偿。
举例来说,假设某位股东出资50万元,只要这笔资金已经足额到位,即使公司在外负债高达500万元,该股东也只需以其原有出资额50万元为上限,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于超出此范围的部分,股东将无需负有任何额外的偿还义务。
然而,若股东出现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么他们可能会打破有限责任的界限,进而成为公司债务的补充赔偿责任人。
总的来说,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设立目的在于激励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运营,同时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以及合理预期得到充分保护。
最新修订:2024-09-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